
简述: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初次创业的,可以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残疾人创业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促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委办综〔2022〕17号)执行。
同一对象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不补发差额。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三种补贴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与高校毕业生鼓励行业创业补贴,两种创业补贴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
补贴条件:在绍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不包括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标准:给予个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办结-送达。
办理时限:经办机构在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准予核定决定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公示补贴核定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线上办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9102856、柯桥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4126765、上虞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2120315人才中心82212355、诸暨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科87037587、嵊州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3273845、新昌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6230580人才中心8627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