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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鼓励行业创业补贴
日期:2026-07-15 10:02 浏览:14

简述: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可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领取鼓励行业创业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两种创业补贴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

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或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或现代农业企业。

养老企业是指从事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并经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消费者住所或固定场所集中提供烹饪、保洁、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和残疾人护理照料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现代农业企业是指在农业农村领域依法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流通、服务等业务,应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的企业。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或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或现代农业企业声明函。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办理程序:按照一年一补原则,创业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创办养老机构的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创办家政服务机构的向商务局提出申请,创办现代农业的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经营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补贴意见,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复审,符合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

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于每年度6-10月通告期间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越快兑系统(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311499/reserved/index.html)进行申报,补贴受理需在申报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搜索“高校毕业生鼓励行业创业补贴”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促中心88307788、柯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4136580、上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2516973、诸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7262017 87211808、嵊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3275286、新昌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6029987、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892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