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直聘
就业见习补贴
日期:2026-07-15 10:01 浏览:12

简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补贴条件:经人社部门审核成为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聘(录)用后,可补贴缴纳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补贴对象:接收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基本生活补贴,缴纳商业保险补贴的,按每人不超过 50 元标准据实补贴;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所需材料: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2.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盖章)。4.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助领款单复印件(盖章)。5.就业见习协议。6.保险单复印件(盖章)。6.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复印件。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办理时限: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线上办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越城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8122308、柯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4126765、上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2138562、诸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7262017、嵊州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3278083、新昌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623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