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实际单位缴纳费用给予小微企业,非个人补贴),具体按照绍市人社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同一对象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不补发差额。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三种补贴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
补贴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之和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自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最长不超过1年。
所需材料:经比对小微企业名录、高校毕业生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已纳入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应享名单的,可免除证明材料。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和无法通过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小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1.《绍兴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2.加盖小微企业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3.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申报还须提供派遣协议、加盖派遣企业、用工企业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
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按月比对小微企业名录、高校毕业生信息、社保缴费信息,下发生成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应享名单,由所在辖区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绍兴市人才管家一体化平台予以下载,核实并公告通知;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向社保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业务纳入省就业一体化平台。
办理时限:随时受理,定期集中批次确定。
线上办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9102810、柯桥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4126765、上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2182732、诸暨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7210608 行政审批科87037587、嵊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3275286、新昌县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602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