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为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的一种社会保险补贴。按照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
同一对象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不补发差额。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三种补贴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
补贴条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以自谋职业方式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界定按照浙江省认定标准确定。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后灵活就业人员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拓展到农村户籍”“4555人员”,各区、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原认定标准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标准:按最高为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农村户籍“4555”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各区、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4.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
办理程序:灵活就业登记-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线上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x.zjzwfw.gov.cn)、浙里办APP搜索“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选择“受理区域”后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9102856、柯桥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4566327、上虞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1262105、诸暨市人力社保局行政服务科87037587、嵊州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3278083、新昌县人力社保局就业中心86232558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社保科89102849、柯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科84135680、上虞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中心82212355